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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都市報訊蘭春、全媒體記者范晶報道:近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對《關于推進中心城區(qū)房屋征收補償房票安置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公開征求意見,引發(fā)了市民對“房票”的熱議。那么,南昌市若推行中心城區(qū)房屋征收“房票”安置將對樓市有何影響?
“‘房票’其實不是新鮮事物,早在2005年前后棚戶區(qū)改造剛剛開展時,用作安置房回遷憑證的‘房票’就被發(fā)明出來。”省社科院經(jīng)濟研究所所長麻智輝分析認為,“房票”安置其實是貨幣化安置的另一種形式。
根據(jù)《實施意見》,“房票”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計算,有效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,按照目前南昌的樓市情況,其意義主要是能精準地支持一批購房剛性需求,促進樓市穩(wěn)定健康發(fā)展。
值班編輯:周章云
值班審核:范俊杰
值班編委:楊進
關鍵詞: 房票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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